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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人,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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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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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4 1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

岁末年初,烟花销售和燃放进入高峰期,这些禁燃禁放区你知道吗?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至安平高速公路平利东出口以西(官田坝村、金华村、龙古村等村庄及龙头村四组以北),西至城关镇三里垭村以东(长沙铺村、普济寺村、二道河村、药妇沟村、陈家坝村等村庄及猫儿沟村委会活动室以南),南至纸坊沟村,北至五峰山森林公园以南(五峰村、东关村、东关社区等村庄)的城市规划区。此环线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场所也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军事设施所在地;
(二)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机构;
(三)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粮食储备场所;
(四)县城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公园、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车站等交通枢纽、停车场;
(六)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高架路和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和运输设备及输送管道的安全区域;
(八)电站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林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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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上述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上述区域内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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