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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8月3日),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其微信平台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7月30日,汉阴县平涧一级路城关镇五一村路段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人刘某慧(保时捷车辆驾驶人、车牌号陕AT3***),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于8月3日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当晚23时许送汉阴县拘留所执行。其涉嫌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正在处理当中。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8月3日
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而逃逸。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警方一定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来源:安康汉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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