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7月26日上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安返安人员排查管控和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截至7月26日凌晨,南京禄口机场疫情传播链再延长,关联5省6市,分别是广东中山、辽宁沈阳、安徽和县、江苏宿迁、四川绵阳以及安徽芜湖。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
一要严格管控重点人员。
省域外及其他口岸入境解除14天集中隔离的来安返安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特别是与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及7月5日以来,从南京禄口机场(含中转、驻留20分钟以上)和江苏省南京市、7月15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7月18日以来四川省绵阳市等省市来安返安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住宿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因未及时如实报告或不配合管控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严格排查重点人员。
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门卫登记、上门问询、群众监督、大数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上述来安返安人员,立即进行全面排查,按照7月25日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辽宁省来陕返陕人员管控工作的电话通知》要求,对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的来安返安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所在市来安返安人员落实居家隔离14天及2次核酸检测、所在省来安返安人员落实健康监测14天和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推送的相关密接、次密接人员要深挖细查。相关社区、单位、酒店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排查,及时进行疫情提醒,提供保障服务。
三要严格管理聚集活动。
各单位要减少举办非必要的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式应以线上为主;确需举办线下聚集性活动的,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按要求履行报备手续,不得邀请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参会,原则上省域外人员应在线上参会,确需省域外人员现场参会的,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要引导城乡居民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四要严格重点场所防控。
“两站一场”和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和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对疫情重点地区来安返安人员要求其申报近14天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对属于高中风险区、境外来安返安人员要落实“点对点”转运和闭环管理。对途经我市的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中转人员,要开辟专用通道,减少中转人员与其他人员接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要继续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及陪人核酸检测措施;严格落实发热病人和重点地区核酸检测人员闭环管理以及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核酸检测等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诊室)在接诊发热病人时,应主动询问其近期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五要严格做好健康监测。
各重点行业和机构要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冷链食品经销企业要继续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应检快检”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管理和消毒、核酸检测制度,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提前24小时备案。引导城乡居民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近14天个人旅居史、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知要求,要落实“党政主导、属地动员、卫健保障、部门协同”工作要求,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持首针负责,抓紧抓实第二轮第二剂接种工作,压茬推进第一剂接种,及时精准上传个案信息。做好12至17岁人群摸底统计、组织动员、知情告知、团体预约等工作。
7月份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8月底前完成以上人群全程两剂接种。8月份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9月底前完成以上人群全程两剂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做好极端天气应对,强化疫苗冷链运输、接种安全管理等要求,确保全市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