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县父老乡亲和社会各界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广大群众喜庆欢乐之情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后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纸屑灰尘及噪音污染,不仅造成瞬间环境剧烈污染,更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严格执行《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倡导新民风建设,减少大气污染,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创造更加清洁环保、安全文明、宁静祥和的宜居环境,特向全县父老乡亲和社会各界朋友发起倡议: 一、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认真学习了解《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在县城禁燃区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进行欢庆,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内容,带头在节庆和婚丧嫁娶等重要活动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引导周边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售规定,带头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尚。广大群众要自觉做禁止燃放和禁售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倡行者和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邮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不良行为的制止者。 三、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做好禁燃禁售宣传劝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凝聚起守护平利美好环境的正能量。 四、坚决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现象,拨打举报热线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0915—8420751。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建设“五美平利”,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 恭祝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以及各界朋友在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中共平利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平利县公安局 平利县应急管理局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 2021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