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老县法庭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诉称与被告柯某某为男女朋友关系,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是在李某支付了彩礼后,柯某某却不想与李某一起生活。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遂将柯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柯某返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十分重视,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通话了解情况,在得知被告柯某某患有精神类疾病后,老县法庭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调查案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承办法官因考虑到当事人身体原因,进行巡回审理。
在庭审中,原告李某认为是被告柯某某将彩礼骗走,要求被告退还彩礼。被告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赠与,不予退还全部彩礼。承办法官进行释法明理、普法教育,最终经历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被告柯某某返还原告李某15000元彩礼,并且当庭给付。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谢,并且为此次的巡回审判点赞。
下一步,老县法庭将继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温暖、善意。 来源:平利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