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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 09: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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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平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 2019 ]9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受理,经过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会同民政、城关镇、社区居委会通过到户核查摸底,现已完成我县2020-2021年度廉租房申请户初审工作。经10月27日联席会议审核认定28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160户符合公租房领取租赁补贴申报条件。按照省市县公租房住房法规及相关程序规定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6日 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915-8421981或8421910
附件:2021年廉租房申请户家庭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一).xlsx
2021年公租房租领补贴申请户基本信息采集表(表二).xlsx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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