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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 1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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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利县检察院对发出的一起涉农村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查,看到原来倾倒的“垃圾点”已被搬走,上边树起明显的警示标识,附近村民也是赞不绝口。
县第十七次党代会提出,在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要“打造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产业兴旺生活美、文明和谐风尚美的样板,确保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平利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结合检察职能制定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31条具体措施,确保党代会精神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其中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助力乡村环境治理就是31条举措之一。随着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农村生活垃圾数量、种类也随之增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日益凸显。对此,平利县检察院及时跟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于党代会后第一时间部署开展“强化农村环境整治 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专项行动明确四项任务:一是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药化肥污染、乡镇垃圾填埋场违规违法使用、饮用水源地污染、矿区违法开采、畜牧养殖污染等问题,加大办案力度。二是与县河长办加大协作力度,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四乱”问题进一步的进行整治,保护境内河流生态环境不受侵害。三是对所办理涉及农村环境整治的案件全面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巩固办案成效。四是畅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全方位的收集涉及农村环境的案件线索,聚焦群众身边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专项行动中,我们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及时反馈给行政机关,第一时间联动,对涉案垃圾进行清运规范处理,设立警示标识牌,为所有住户配备垃圾桶一只,由专业公司负责清运处理,并安排专人对垃圾处理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最终达到线索发现准、处理行动快、矛盾化解稳、群众都说行的良好效果。”平利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肖飞谈到下一步工作充满信心。来源:平利县检察院 想知道更多平利新鲜事 请速速扫码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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