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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8 16: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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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违反法律法规就该配合执法人员工作。然而,就在7月16日,汉阴县一男子在马路上逆行违规后,不但不配合执勤交警工作,还做出了辱骂、撕咬、划伤交警这一“惊人之举”。
2021年7月16日8时许,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查中队执勤民警在凤凰大道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发现一辆涉嫌逆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辆,并对驾驶人王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王某某在现场拒不配合工作,还辱骂、撕咬交警,交警耐心劝说,但是王某某依然拒绝配合,并且利用手中的钥匙划向民警的脸部,致使民警脸部被划伤。后经民警多次口头警告禁止其行为无效后,将其强行带离,到中队办公室。其在巡查中队办公室继续大吵大闹,中队长刘长安带领民警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并将其移送至城关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经城关派出所调查报县局审核,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汉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汉阴警方提醒:良好的交通秩序离不开我们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守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受法律保护,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安部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充分理解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和辅警依法履职。袭击辱警、妨害公务、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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