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6-30 17: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
注意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2019年6月,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中山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进行了一场模拟实验。实验结果表明,电动自行车起火后,仅7分38秒燃烧温度达到最高1069摄氏度。如果是因电池短路起火,12秒后即可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且燃烧后的浓烟毒性较大,一旦吸入,短时间内可致人昏迷甚至窒息。“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广州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也有明确要求
5月12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消息,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协会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相关事项,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的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关键问题来了
再次郑重提醒!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定要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 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 切记!安全第一! 来源:广州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江苏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