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8 11: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来自: 陕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
1月16日,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获悉,因当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集中暴发,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近期,陕西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严防疫情扩散。
药店应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做好实名登记,这对我省疫情有效防控意义重大。省药监局局长应宏锋表示,下一步各级药监部门将建立负责制,由一把手局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直接指挥,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摸清监管底数,严防遗漏和死角;加强宣传和督导,确保每个零售药店使用统一的登记上报电子表格;按时限要求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各县区局将进一步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辖区零售药店的衔接,确保掌握每日登记信息;加强与上级局的衔接,及时将每日汇总数据信息上报;加强与本级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每日信息上报的同时及时抄报。对于任务不落实,有失职行为的追究责任。
记者在西安等市街头各实体药店门口看到,各药店已经接到通知,从1月16日起,严控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销售,实体药店购药需持7日内诊断报告及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等三样证明,缺一不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