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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正
网络传播淫秽信息已成为公害
抓五人!缴获现金126余万元!
专案组民警克服多重困难,反复对案件线索进行取证研判,先后多次前往四川、云南、江苏、浙江等地开展调查取证。
11月3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赶赴四川遂宁、江苏淮安展开收网行动,先后将APP维护人员吴某某,转移套现资金人员唐某某、唐某某、彭某、王某等人抓获归案,现场缴获现金126余万元、电脑主机1台、银行卡30余张。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唐某某、彭某、王某和吴某某等5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汉滨公安、安康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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