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有网友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举报:一辆白色轿车在城区欢喜岭路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车内有两名小孩将身体探出天窗。
在接到举报后,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并确认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依法传唤涉事驾驶人前往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6月2日上午,该车驾驶人(小孩母亲)杨某某来到江南中队,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告知驾驶人让小孩在汽车行驶中将身体伸出天窗外属于违法行为,也具有危险性。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