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期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确保“五一”假期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避免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经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2020年“五一”假期,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通告执行时间为2020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5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民生项目供油、供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持通行证,仅限于5月1日至5日夜间21时至次日6时通行,其它时段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