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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2 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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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现将平利县2021年4月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予以公布,请符合条件人员于4月19日前,在平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4号窗口办理求职登记手续,联系电话:8422385(朱虹霖)。 附件:平利县2021年4月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一览表
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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