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捕工作统一部署,县市监局“五个强化”依法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了《平利县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围绕市场准入、市场销售、餐饮制作、网络交易、广告宣传、投诉举报和严厉查处七个方面为排查重点,扎实开展整治活动。
二是强化监管重点,依法开展排查。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对经营范围中涉及“长江野生鱼” “野生江鲜”“小河鱼”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经销店、农贸市场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字号名称、店面招牌、菜单中含有“野生”“江鲜”“小河鱼”等字样的,一律责令改正,限时整改到位。截止目前,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与县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店、渔具店等场所,仔细检查水产经营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询问商家是否知晓“长江禁捕”工作,并要求商家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
四是强化网络监管,启动线上监测。充分发挥省广告监测平台作用,持续加强广告监测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开展对经营水产品的自查,落实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小河鱼”等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对广告检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核实查处。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分管领导带队,局所联动、全员参与,组建八支执法宣传工作组,深入各镇,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对“长江禁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提升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意识,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江鲜”,文明理性消费。积极组织辖区经营户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售、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舆论氛围。在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张贴公告、告知书、海报共1000余份,与水产品经营户及餐饮单位签订《不经营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承诺书》156份。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1个次,商场、超市45家次,餐饮单位156家次,电商平台2家次,检查渔具经营店11家,签订《不经营使用禁用渔具承诺书》11份,依法查扣地笼6条、绝户网20条、爆炸鱼钩3盒;依法办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我县淘宝平台虚假宣传“野生”小河鱼广告案件1起。暂未发现我县销售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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