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开徐) 3月5日晚18时许,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接到辖区洪家坪村群众电话报警称:在洪家坪村药材山北麓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前往查看。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到达后发现一只全身羽毛呈赤红色,体长约80公分,类似于狐狸的野生动物。通过观察,民警发现该动物左眼与左后腿受伤,无法站立行走。
出警民警经过与林业部门交流,确定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飞狐”,随后民警将其带回进行治疗、喂养。经过两天的治疗与喂养,该野生动物已经可以站立行走,正阳派出所民警已于4月7日上午,将其放归大自然。
在此,正阳派出所民警也提醒辖区广大群众:正阳镇地域面积相对广阔,平均海拔较高,拥有大面积原始林地与广阔高山草甸,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出现频繁。而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食用野生动物是造成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重要原因,也对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危险。新冠肺炎已经让人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每个人都应该树立起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用实际行动保护好野生动物,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责编:陕西法制网 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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